飞絮
[align=left]小绿是一只鬣蜥。[

小绿是一只鬣蜥。
在花鸟鱼市看到他,我就倾心不已。那是他还是个小小少年,没有长出雄性鬣蜥大大的头冠,身上也没有显出褐色的条纹,一身纯粹的鲜绿瞬间扎进我的眼里。于是我带他回家了。
我给他买了一只1米长的废旧鱼缸当做他的家。可他和那些懒懒的鬣蜥们都不一样,不愿意老实呆在鱼缸里面晒太阳,经常地,我下班回来时要到处找他。有一次,他爬到的窗帘杆上,我抓不到他,于是我仰着头和他对视良久。他的眼睛可以360度旋转,我却被他看得头都晕了。
店主说鬣蜥可以喂生菜叶子和面包虫,我们家的小绿却喜欢吃大葱。夏天葱叶鲜嫩,买回家来洗洗就喂给他,都不用切碎,我就在一边看着他长大嘴狼吞虎咽,再凑近些,我看到了他满嘴的细牙。我一直没有给他喂虫子,因为我实在见不得那些肉肉的虫子蠕动的场面。生菜和大葱交替着,小绿也健健康康地活下来了,并且一直活泼好动。遗憾的是,他绝不肯让我把他放到肩膀上带出去炫耀,我甚至觉得他被我养出了几分野性,喂吃的可以,跟你玩没门。
只吃大葱和生菜的小绿,渐渐变成了大绿,长肉刺雄赳赳地顶在头上,一派王者风范。我觉得,一定是吃了大葱的缘故,他的颜色一直很鲜艳,不像那些吃肉的鬣蜥一般,长大了就灰突突的。

飞絮
写给10年前自己的一封信

飞絮:
你好!
收到这封信,可能你会有些意外。
我是10年后的你。好久不见,我很想念年轻的你。
十年寒暑,岁月在我身上刻印了好多深深浅浅的印记。我很早就从那座充满希望的象牙塔中走出来,进入工作岗位,用自己的劳动来证明自己对社会的价值。回头看去,那个脑袋里装满粉色泡泡的女孩子,在离我很远的地方,笑得肆意而无邪。
这十年里,我经历了一个女人一生要经历的大多数事。第一天上班,我怀揣着忐忑,也伴随着踌躇满志;穿上婚纱时,我留下了激动而幸福的泪水;我心甘情愿地经历10多个小时的阵痛,完成了从一个女人到母亲的升华。我曾经为工作夜不能寐,曾经为爱情的甜美而陶醉,曾经对着孩子碎碎念个没完,曾经因为夫妻之间的争吵而心碎……
呵,我还清楚记得你说过的话呢。你说,30岁是多么的可怕,如果要变老变丑,还不如在自己最美的年华离开世界。你看,现在我真的变了,再没有你花瓣一样娇嫩的肌肤,眼角也添了好几道细纹,连你曾引以为豪的浓密黑发,也变得枯黄开叉了。甚至连你一直深深喜欢的舞蹈,我也在孩子出生之后疏于练习,筋骨都变硬了。你,是不是对这样的我很失望?
我还记得大学后面的黎明湖,那是我们离学校最近的自然景观了。你和朋友在零下四十度时跑到冰冻的湖面上,手、脸都冻僵了,就为了拍一组雪景;夏天在湖边的芦苇荡里蹲一个小时,去寻找当时还没有流行起来的文艺范,结果被蚊子咬了满身包。我也永远不可能忘记,那个初夏的夜晚,你和他靠着彼此,静静欣赏着黎明湖畔大大的月亮。那真是我此生见过的最大最美的月亮,近得似乎伸手就可以摸得到。
我也永远不会忘记,为了元旦的演出,你和一群男孩女孩们,提前一个月在练功房里排练舞蹈,一练就练到凌晨3点,练功服湿透了干了又湿透了,却从来不会觉得累。中秋节的晚上,黑龙江北部已经可以穿上薄毛衣了,你却因为一场户外演出,4个小时里跳了13支舞蹈,凉风不停地拂过你单薄的演出服,你也浑然不觉。
你能想象吗?十年后的自己会飞到东南亚的不知名小岛上,背上氧气瓶到30米深的海底,静静地观望鲨鱼逡巡、海龟觅食,伸手逗弄海葵里住着的小丑鱼,钻进幽暗的沉船里体验那份莫名的惊悚刺激;十年后的自己会徒步15公里,穿越闷热潮湿的热带雨林,在树影婆娑间找寻各种生命的可能;十年后的自己也会放下自私玩闹的心,不厌其烦地教导孩子对付一道算术题;十年后的自己光华内敛,眼角带笑,少了些许活泼天真,却时时如醇酒般醉人……
是的,时光带走了我很多的美好,但是我的灵魂也在时光的冲刷下沉淀出了更值得珍视的东西。我依然和你一样直率,却少了咄咄逼人,多了温润。这样的我,再也不是曾经那个没有朋友的女孩。我不再努力追逐纯真炙热的爱情,不会因为对方的一句话、一个眼神而患得患失,因为我已经和他走过了那些磨难和考验,感情不再激荡却浓郁一日胜过一日。
是的,岁月带走了我们太多的东西,又不断赋予我们新的思想。回忆,就是岁月给我们留下的最美好的纪念。
真诚的祝福
十年后的飞絮上

十年清风两茫茫
原创悬疑《谁杀了谁》

本帖最后由 十年清风两茫茫 于 2017-3-11 15:16 编辑

《谁杀了谁》

月亮升起了

笼子开了

什么嘀嗒响

钟声停了

鞋子在哪里

快起雾了

当黎明降临安详的城镇

绿皮火车哭泣着跑了

花又红了

翻开的日记里写着

“嘿!你在干什么?撒旦先生?”

埋头看书的男人闻声合上日记抬头看了眼被铁围栏隔离的四号,面无表情的道“四号,你该吃药了,我是你们的主治医生。”

“噢!别那么无情嘛~撒旦先生。我在这破房里快待的发霉了,放我出去感受下新鲜空气怎么样?”四号双手抓着铁围栏,眼巴巴的望着房间外打理的一丝不苟的男人。

“是主治医生。”男人不动,面无表情的说。

“噢!好吧好吧!医生先生,可以放我出去吗?”四号懊恼的揉了揉杂乱的头发继续道。“我现在感觉很好!”

“……”医生沉默了一下,拿起桌上的钥匙起身准备给四号开门。

“嘿!医生先生!是墙上那把钥匙!”四号惊呼“你拿错了!”

“我知道,我才是医生!”医生瞥了一眼四号,顺手把钥匙放进大衣口袋,走向墙边。

……

“我该去其他房间巡视了,你必须在十二点之前回来,不然往后可不会再放你出来。”医生盯着四号一字一句的说。

四号推推手连忙点头道“我懂,我懂!我只呆一小会!就呆在屋里!”

医生点点头,背过身,离开了四号病房。

“嘿!这下自由了!我们应该做点什么,不是吗?”(翻找)“哇呜!看看我发现了什么?撒旦先生的日记!”四号高举起日记,兴奋的道。“等等!谁把番茄酱洒在上面了?真不小心。”“…唰…(翻书声)”“……月亮?笼子?鞋子?火车?什么东西?看不懂!”四号烦躁的挠起了头发,似乎想起了什么,无意间瞥见了铁围栏。呆住,突然痴痴的望向门外,医生离开的方向……

……

哒…哒…哒…哒…黑夜中静谧的回廊里响起一阵规律的脚步声,月光透过高高的玻璃挥洒进回廊。显得阴影下的人影冷漠而毫无生气。

医生走了一圈回到四号病房的门口,静静的聆听屋内的动静。周遭的气氛再次陷入恐怖的静谧中。嘀嗒…嘀嗒…嘀嗒…是钟表的声音,医生掏出上衣口袋里的机械表,十二点。开门,进屋,步伐规律的通过狭窄的过道,便望见了铁围栏内空无一物的病床。医生来不急皱眉,眼角余光便瞥到一抹黑影迅速的罩来。

咣!巨响划破静谧的夜空,为夜色添上了诡莫的一笔。

“嘀…嗒…”黑影随手把损坏严重的椅子扔在地上,“咣…当!”又是一声剧烈的声响。黑影立刻手脚利索的捡起落在地上的钟表,忙不迭的脱下医生的鞋给自己的脚丫套上。完毕,不再看一眼地上的人影,回头拿起日记便越过他向着门口走去。

“哒…哒…哒…哒…”

静谧的走廊再次响起规律的脚步声,以及一句隐隐被风吹散的呢喃“真…糟糕…!…对吧!医…?……噢!不!…四号…先生……”

……

“呜——呜——呜——”当绿皮的火车开始向着城镇外的方向驶去,火车的某个包间内,某个男人正出神的望着窗外初升的太阳。嘴角无意识的喃喃道“黎明……”同包间内,两个相谈正欢的女士似是听到了他的喃喃自语,回过头看了过来,视线中立刻出现了一个把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的年轻男子。

“抱歉,先生,你刚才说了什么吗?”其中一个黑色服装的女士问道。

男子闻声回头,习惯性的带起笑容道“黎明”,这么说着,表情却突然僵住,复又面无表情的道“…噢…我是说,G市的黎明很好看。对了,我是个医生。”

两位女士对视一眼,另一个米色长裙的女士接道“黎明?医生?我倒是听说G市的L镇前几个月死了个主治医生,时间也是在黎明。噢,抱歉,我这么说并不是想咒你,而是这件事在G市已经传的沸沸扬扬的了。都说那个主治医生是为早他几天在黎明死去的妻子殉情呢。”

“噢,没事,不过这是怎么一回事?”医生看向她,稍感兴趣的闻道。

“你这算问对人了,我可是听在警局工作的亲戚说的呢,嗯,这么说吧,那个主治医生因是精神科的,所以长期不在家中。家中时常只有妻子一人,那天许是糟了什么歹徒,被捅穿心脏而当场死亡,时间正好黎明。听说遗体是恰巧第二天被她们社上门催更的编辑发现的呢,对了,听说她还被刮去了面皮,想想真是恐怖。怎么说她也算是G市的一个大作家了,这么平白就没了,也是可怜。她丈夫倒是念情,也没过几天,便在他工作的病院上吊了。”顿了顿,附又道“说来,也是奇怪,听说凶案现场掉落有一块男士机械表,听说和主治医生用的那块很像,正好停在十二点,想想这时间也是诡异。警方本来是有怀疑医生和编辑的,但医生和编辑都有不在场证明,后来就推测是另有凶手了。那个病院也是,自主治医生殉情后,人全跑了,只有几个疯子还在那里没走,警方也没管他们。再之后编辑也辞职不干了,听说另谋出路了”说完,仍恍惚了一阵。倒是错过了她身旁女同伴突然不正常的煞白脸色以及对面男子晦暗不明的神色。

……

窗外吹来袭袭凉风,黑衣女子的视线正好透过男子的手肘,看到一行熟悉又陌生的字迹。

————花又红了

翻开的日记里写着。

(ps:开头的童谣是清风乱编的,简单说成数字就是5 4 5 4 10 9 4 8=我死我死 死就死吧,另外,本文里其实总共死了三个人,三个都是他杀,但不是同一个人杀的。)

那么,谁杀了谁呢?

乱七
十年清风两茫茫
看着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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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6!矣?清风这是被夸了吗?被夸了吗?虽然不知道是哪方面被夸了,但是好高兴`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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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Ang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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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清风两茫茫
蹭一蹭虽然看的不是很懂不过真的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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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roc 发表于 2017-4-4 11:34

蹭一蹭虽然看的不是很懂不过真的好棒

[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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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roc
十年清风两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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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清风两茫茫 发表于 2017-4-3 08:35

隔了这么多天才上线的我,忽然觉得这东西写的好乱……

蹭一蹭虽然看的不是很懂不过真的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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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清风两茫茫
嘿呀嘿呀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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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roc 发表于 2017-3-25 16:09

嘿呀嘿呀好棒qmq

隔了这么多天才上线的我,忽然觉得这东西写的好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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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roc
嘿呀嘿呀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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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呀嘿呀好棒q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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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清风两茫茫
我会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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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夸我!26~我会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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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絮
那是我成年之后唯一的一次给爸爸洗脚

洗脚
那是我成年之后唯一的一次给爸爸洗脚。
上大二那年的除夕,按照往年的习惯,我们全家都要去爷爷家吃饭。一大早,妈妈就提着备好的菜肉,到爷爷家去帮厨。临走的时候,叮嘱我等爸爸回家,帮他洗脚。
爸爸是做水产生意的,不大的买卖,事事都要亲力亲为。寒冬腊月里,每天或从水池里捞出鲜活的虾蟹,或砸开成板的冰鲜码成排,长此以往,坚实的手掌上布满大大小小的口子,每个指节内的纹路都变成了一道伤。未等长好,就再次浸入冰水而开裂出血。
妈妈说,每到冬天,都是她帮爸爸洗脚。因为爸爸的手指因伤不能弯曲,连脱袜子都难。
除夕当天,爸爸一过中午就会回家,换下带着鱼虾腥味的衣服,洗漱一番,再去爷爷家吃年夜饭。妈妈交给我这个任务,我决定要好好完成。只是没有想到,这个任务似乎到现在也没有完成。
爸爸一开门,我打了招呼就马上进厨房,点火烧水。听着爸爸脱衣服脱鞋的声音,我还有点小兴奋呢。我想,一会儿洗脚的时候,我就说他大臭脚,看看他会不会脸红。
可是当我放好了水,把洗脚盆端到他面前,爸爸却推脱起来了:“你把水放下就行,出去等着。”
可能按照以往我的习惯,真的就放下不管了,可这次我是带着任务的,再怎么也不会退缩。
看我蹲下不动了,爸爸只好在小板凳上坐下。一向话少的爸爸,“嘿嘿”地笑着,屁股还在小板凳上挪了又挪,像是有东西咬他。
等我给他脱袜子的时候,他的脚却不听话地直往后退,直到我用力拽住了,并抬头瞪了他一眼,他才老实了。
“嘿,臭丫头。”
这句话里,我分明听出了爸爸在害羞,他那双被风霜刻画过的眼笑得弯弯的,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分外柔和。似乎我成年之后,鲜少再有和爸爸这样亲近过。
吐了下舌头,我费了点力气才把爸爸脚上那潮乎乎的袜子脱下来。我的手抓着这厚实的大脚,沉甸甸的,脚板特别宽,一只脚得用两手托着才行。爸爸的脚底和我的也不一样,硬邦邦的像块铁板。也不知道走了多少路,才练出了这样结实的一双脚。
是每天在阴冷潮湿的鱼市里站着,被湿气泡透了吧,爸爸的脚掌边缘和脚趾缝都雪白雪白的,摸起来冰凉粗糙,早已不是正常皮肤的样子。我忽然觉得这水还不够烫,怎么也没办法洗掉爸爸的辛苦。我双手泡在热水里,用力地给那双脚按摩着,只想洗了这一次后,让那双脚永远舒适。
我把爸爸的脚按在水盆里泡着,又另外端来一小盆温水给他洗手。爸爸的手伸出来,我却不敢把水撩上去了。那是一双充满力量的手,那双大手曾经掐着我的腋下玩飞飞,曾经举着我坐到他的肩头。可是现在,那双手的手指看起来有我的3倍粗,上面几十道深深的血口子,摸上去,伤口都已经硬了,可是却不愈合。
我那双没有一个茧子的白嫩的手,此刻握着爸爸粗糙黝黑的大手,就像握住了一块烧红的炭,从指间一直烫到心头。
“女儿要娇养”,爸爸就是用这样一双手,养出了不谙世事、天真娇憨的我。
我瞬间感觉眼眶酸胀,心脏被揪住了一般。闭了一下眼,我用一种近乎郑重的姿态,帮爸爸洗好了手脚,又迅速洗了袜子,进屋拿出我平时用的护手霜,狠狠挤了一大坨给爸爸涂上了。
原来想好的,要调侃爸爸脚臭的话,我永远不可能说出口。

飞絮

飞絮
幸福,需要智慧。

最近的某一天,我和一位远方的朋友在网络上聊天。刚刚步入婚姻半年的她,脑海里却多次出现“离婚”这个词。
听到她说这件事,吓得我连忙询问缘由。
说了很多,却仅仅是生活琐事,最核心的是婆媳关系。
看她打过来的字,断断续续说出了结婚之后发生的几件事。全部都是芝麻绿豆的小事,但是由于解决不得当,变成了每次夫妻吵架时都要翻出来的旧账。
老人和这对小夫妻在一起住了几个月,结婚前的和睦友好也消磨得一干二净。
我这位朋友离家独立闯荡多年,职位不低、收入不菲、游历过不少国家,自由惯了而且在职场养出了强烈的自主意识。这样一位女性,刚刚年过30,在工作上处于管理岗位,往往也容不得他人在生活上指手画脚。
婆婆过度关心儿子媳妇的生活,方方面面都要插手,以为自己是爱孩子。在这样一位独立能干的儿媳面前,婆婆的好意都变成了“打扰”,起到了反效果。
从生活习惯的冲突演变成了主观的反感,到这时我才意识到她说想离婚并不是吵架后的一时气话。
在婆婆那受到委屈,在丈夫面前得不到宽慰,一句“老人做什么事都没有不对的地方。”让她无处发泄压抑的情绪。久而久之,夫妻之间矛盾滋生,小吵不断,直至如今的冷战。
对于丈夫和婆婆都向往的一起住的生活,我的朋友却从心底抗拒着。
“结婚之后,不开心多过开心。对于丈夫,是喜欢的。可是我觉得我还是最爱自己,所以舍不得自己受半点委屈。”这句话顺利让我打消了劝她维持的话,让她自己去冷静思考再做决定吧。
改革开放带来了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物质极大丰富的同时,也受到了来自西方世界的思想文化冲击。离婚对于现代人,已经不再难以启齿。
现在年轻人闪婚闪离的不少,看着我身边一个个朋友的境遇,我不禁庆幸自己顺利度过了磨合期,目前看来这段婚姻可以走得很长远。
从80后这代人开始,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大大增加,传统思想和先进文化的冲击下,中国女性形成了独有的新型世界观人生观。
我国国情造就了大批独生子女,我们这代人结婚的时候,正好赶上了非独生子女婆婆和独生子女媳妇这个组合。
作为独生女,媳妇在家娇养20多年,忽然多了一个非血缘的婆婆来插手生活,甚至比自己亲生父母介入还要多的时候,矛盾不可避免。而作为勤勉劳作一生的婆婆,很难理解儿媳的娇生惯养,不擅家务,哪怕她对自己的儿子可能更加纵容。
如果夫妻双方都更多爱对方一些,站在对方立场互相安慰,给予理解,化解矛盾并不难。婆媳矛盾的激化,作为丈夫和儿子的这个男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没有利用好两个女人都爱他这个条件,为家庭和谐作出足够的努力。
七年夫妻,全家和乐。少不了每个家庭成员的努力。

5641sad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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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了好久的骑行之约

晚了好久的骑行之约
读大学的时候,我和他就不止一次地约定:毕业成家之后,每人买一辆自行车,在阳光明媚的休息日里结伴骑行。
可谁能想到,这个朴实的浪漫约定,却一推再推,毕业3年之后才得以实现。
毕业后迅速进入工作岗位,迅速成立家庭,甚至还没来得及买自行车,就已经有了汽车。我们那个纯真浪漫的约定,不知何时,悄然淹没在觥筹交错间,消失在了柴米油盐里。
甚至我们的感情,也被呼啸而来的世俗给一度冲散。就像战乱人潮里的情侣,手拼命地向前伸,目光透出的焦急和渴望,指尖却渐渐远离。
那是一个周日的正午,阳光稍霁。风大。我们在冷战中,各自占据沙发一角,看着NBA(美国职业篮球联赛)。洛杉矶湖人队和犹他爵士队实力本来很有差距,我俩都是湖人队的忠实粉,他们的队长科比,是我们从学生时代就开始崇拜的偶像。
在热火朝天的比赛里,我俩的情绪越来越高,数着科比的三分,渐渐地呐喊声音越来越大。终于我们同声尖叫。108:94。神样的篮球巨星挽回我俩持续了N天的僵局。
在这场比赛中,犹他爵士队也表现不俗,与我们预想的湖人队轻松得胜大相径庭。我们俩都觉得他们值得敬畏,那种不畏强敌、不屈不挠、团结拼搏的精神所震撼。我想,我应该学会,为理想拼尽最后一口气。
Game over,我们终于出发。 2009年,我俩的第一次骑行,虽然很迟,可我们还是心有雀跃。我们沿着江滨公路向前,一路上羡慕地看一对对亲昵情侣。
老公跨上他的改装GiantATX-870;换上限量版 San Marco马尾车座;NIKKO骑行镜、FOX手套;新买的LeBronJames。我和我的Pink城市贝贝,OYEA黑色运动眼镜。我们俩一水儿黑色帽兜的装束,不管实力如何运动范十足。
车不如人,体力不如人,我和老公实力悬殊,于是决定由我领路,老公压在后头控制车速,这样我可以不用太累。
沿着解放大路一口气骑行了十五公里,我里外的衣服都被汗湿透了。风穿过湿漉漉的头皮惊起我一阵颤栗。忽然之间,心里压抑许久的情绪快速消散,我俩看着彼此,都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久违的真心笑容。
那一瞬间,我们俩仿佛一起回到了学生时代,我坐在他那辆蓝色山地车斜斜的前梁上,任由他带着我沿着校外湖边的小路骑行。彼时湖畔杨柳依依,微风拂过,柳条轻摆,湖面荡起微澜,小路崎岖蜿蜒,他用扶着车把的双手轻轻把握圈在怀里,中长的发丝总是不经意地划过我的脸,痒痒的。其实我早已坐得双腿麻木,时常因为车子的颠簸而疼痛,可我却不肯说,宁愿忍耐那甜蜜的折磨。
我们俩的这场约会,迟到得太久,却也刚好。

chengsha
那是一个周日的正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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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周日的正午,阳光稍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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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絮
自行车

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和老公就对未来的生活有过无数次的畅想:两个人每人一辆自行车,工余时间沿着江边公路骑行,小日子平和而温馨。
结婚6年,这个愿望才终于达成了。
可当我俩骑行过一段时间之后,发生了几次类似的事件,让我忍不住扶额。
有天我俩去看朋友,就把车靠在他的咖啡馆的外墙上。路过一个中年男子,走过去,又回来。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我的车把,看了我一眼,说:“这可是好车啊,多少钱买的啊?”
我实话实说:“这就是普通的车,没多少钱。”
看他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我又指了指老公那辆,“那辆比这个好多了。”
他走过去,围着老公的车看了一会儿,又伸手抓着车叉拎了拎,摇了摇头说:“一般。”
随后又走回来看看我这辆,再次疑惑地看了我一眼,走了。
当时我们都没有在意,只当是一个小小的插曲。
可是没过几天,这个情况又出现了。
就在我家楼下,一位不认识的邻居拦着我的车夸了半天,同样没看上老公的那辆。
听我解释之后还是不信,还言之凿凿地说我这辆车肯定过万。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我们俩买的都是山地车。因为我并不是个骑行发烧友,所以对车的性能并不在意,买的时候就挑了一辆纯白带点红色花纹的。老公那辆颜色低调但材质一流、性能极佳,价钱也是我这辆的好几倍。
从外表看起来,老公那辆是暗沉的金属色,我的是亮眼的白。难道这就是判定我俩的车好坏的标准?
一而再、再而三,让我也不得不承认,形象在大众第一印象里占有者十分重要的地位。包裹在沙砾中的宝石,如果不打磨出光彩来,还比不过圆润鲜艳的玻璃弹珠。
最初我还有些愤愤,觉得人们都只会以貌取人。但转念一想,世界这么大,人这么多,如果不懂得展示自己,明珠蒙尘也不稀奇。
想要得到肯定,就要懂得在适当的时机表现出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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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Tioman Island的潜水时光

我旅行的脚步始终都追随着大海。
2012年去马尔代夫那次,更多的想法是为了补偿给自己一个梦幻的蜜月。也是在那里,我这旱鸭子开始向往和大海的亲近。
直到2013年去Tioman Island学习潜水,才算正式敲开了海底世界的神秘大门。
动车、飞机、巴士、电车、长途客车、轮船,各种交通工具都尝试了个遍之后,我和爱人终于到了半年来心心念念的刁曼岛。
我们的潜水员学习之旅开始了。
刁曼岛位于马来西亚半岛东海岸外约30公里处,这片海水清澈异常,肉眼就可透视到13米深的海底,是知名的潜水天堂。
刁曼岛由64个小的火山岛组成。有关刁曼岛的由来,在当地有一个流传久远的神话传说,说的是很久很久以前,龙王的三公主为逃婚横流南中国海,当途经此处时,被这里迷人的景色所吸引,因而中断了行程,幻化成了刁曼岛。岛上的锡穆库山和锡位山两座山峰是她的身躯,山周围的云彩是她呼出的气体。
刁曼岛的海底充满了奇趣可爱的海底生物。多彩缤纷的石松大珊瑚、柔软且不时随海水摇曳生姿的鹿角珊瑚、鹦鹉鱼、濑鱼、蝴蝶鱼以及调皮好动的小丑鱼……这些五颜六色的热带鱼群忙碌地穿梭在珊瑚群中,在蓝色海水的映衬之下,让潜水者就像掉进了万花筒。
想要欣赏海面下奇幻世界,首先必须要学习潜水技术,这也是安全的保证。取得潜水执照,以后就可以在任意国际承认的潜店租借设备进行潜水了。
在岛上的潜店附近,没有华丽的七星级酒店,没有训练有素的服务人员随侍左右,我们住在蚊虫可以大摇大摆登堂入室的小木屋里,被咬得全身没有完好的皮肤。可还是睡得很香。每天负重四十公斤,在水下活动4个多小时,我们早就累到无力去关心蚊虫滋扰了。
上岛的第一天,我们的教练Burger交代给我们的第一件事是潜水员对海洋的尊重。他说:“在我这里学潜水,不允许涂防晒油。防晒油会污染到海水,让珊瑚死掉。”
对于没有任何潜水经验的人,当一开始乘着时速高达70公里的快艇驰骋在一望无际的碧海中,海风吹得头发与心情齐飞时,其实潜水的兴奋就已经被莫名地挑起来了。等到了潜水定点,鼓起勇气与水亲近后,见识到刁曼海底难以言喻的美丽时,也许终于可以体会刁曼为何被冠上“世界10大美丽岛屿”的原因了。
但人对未知的事物总是有恐惧的。我的爱人Summer幼年有淹水的经历,我长在海边却对游泳一窍不通。在海面低头望着我们将要下潜的地方,是一片神秘幽蓝,导潜的绳索越往下越模糊,我觉得自己全身瞬间僵硬了。放在地面上,我们就相当于从7楼向下跳。
这一次被教练训得厉害了。在水下尽管听不出Burger在讲什么,但看他瞪圆了的眼睛和急促的语速就知道他在发脾气。从船上背滚式入水是对我勇气的一大考验,好容易克服了恐惧下了水,可之前训练中做得很好的动作、中性浮力、呼吸法什么的,都在第一次船潜里都被我忘光了。
整个潜的过程中我的肌肉都没有放松好,腰部不自然向后弯曲,上来之后都还能感觉腰用力过度的酸涩。身体的僵硬导致了呼吸的混乱,我在这次潜的一个小时里全程没做好中性浮力,好几次不自主飘上海面,强烈的耳压弄得我流了很多鼻血,头也一阵阵地疼。
上来后Burger用了很长时间教我俩克服恐惧。还好,休息一小时之后再次下水,我们俩毫无过度地放松下来,连我们自己都觉得吃惊。
潜水是一门技术,但是有的时候是需要顿悟的。亦如很多人生的道理,前人讲再多,抵不过自己刹那的灵光一闪。
这一次之后,我们终于可以静下心来观赏水下的生物了。把自己整个放到这无边的水族箱里,慵懒地在水流中放松四肢,伸手逗小丑鱼过来轻轻啃咬自己,看半米长的乌贼在我面前表演全身变色……
一年前还在马尔代夫呛水的我,现在可以到水下30米探索沉船的残骸,穿越海底的珊瑚洞穴,近距离围观比自己还大的鹦哥鱼觅食。
现在,我和Summer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同学,我们在同一个导师的课堂上互抄笔记,在同一堂实践课上演示彼此救援。我们又增加了一个共同的爱好,多了一个交流的话题。爱情,不知不觉地丰富了新的内容。
一次有目的的旅行,可以成就一次人生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