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per11
关于没有恋爱经验却要写恋爱小说这件事……

看到了有关H文写法的求助,来尝试效仿~

恋爱情结各种苦手,不论是男主还是女主完全想不出这两人恋爱的状态,全程尬聊没有任何进展仿佛就像自己的人生(不)

难道是人设的问题?还是我真的是咸鱼的原因?

其实是不希望把自己的女主角嫁出去?(不)

请大佬们指点……(捂脸)

hasemay
没有生活体验,写出来的东西只能是套路,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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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生活体验,写出来的东西只能是套路,不会有那么一刻突然打动人心。这一点写恋爱和写其他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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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一个人
还是要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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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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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因
看多小说就会写了,比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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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多小说就会写了,比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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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
还是要谈下恋爱吧,写作素材来源于生活。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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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谈下恋爱吧,写作素材来源于生活。只有真实的东西才是最打动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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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3269
重生之极限进化

有没有看过重生之极限进化的未删减版啊,说一说这本书怎么样

女主怎么样,你最喜欢哪个女主

z1274379091
表示没有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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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LL
《我的姐姐是六道仙人》

请大大们手下留情,新书上传,我就来打个广告,请别打死我啊!话说对火影了解比较深刻的各位宅友们,可以去看看,顺便帮我指点一下什么的,真是感激不尽!!!#11x

zsyhsx1
围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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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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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ignorant
丢,我还以为是小说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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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我还以为是小说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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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274379091
百里儿
铅刀一割
iyayiyay
前排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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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排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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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57374838
没有耳朵的兔子

《没有耳朵的兔子》:一看这本书的封面就很有意思,在给孩子讲书之前让孩子先看了封面问他是什么动物,孩子回答说是鼹鼠,当我告诉孩子是兔子,还在还挺吃惊的问:“这个兔子怎么没有耳朵呢?”孩子充满了好奇,很想知道没有耳朵兔子的故事。这只没有耳朵的兔子很可爱它每天都快乐的生活着,直到有一天捡到了一个鸡蛋,没有耳朵的兔子和鸡蛋之间发生了怎样的事情呢?想知道里面书里面那只特别的小鸡吗?最后小兔子拥有自己的好朋友了吗?这个有趣的故事可以向孩子传递一种快乐,一种乐观向上的精神,而且图画的内容非常的简单并且充满了趣味。

孩子看着这只兔子哈哈大笑,躲猫猫的情节让人捧腹,这是大人小孩都喜欢的一本书。

非常好的书,孩子在看书大笑的同时,也能逐渐学着接纳不完美的自己和朋友,理解人与人直接的差别,世界的多样多元性。

——网友阅读感言

yigo666
喜欢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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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57374838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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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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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57374838
你们不知道的动物“嗑药”表现

有哪些沉迷嗑药的动物瘾君子男人装 04-11 22:57:00

人类就是动物的一种,我们所有的缺点在动物世界表现的淋漓尽致——这其中就包括嗑药。几个月前,我们带你认识了几种沉迷嗑药的动物瘾君子(回顾),但堕落的何止它们那几位。
袋鼠:横冲直撞罂粟地

澳大利亚种植了地球上半数的合法罂粟。毫无疑问,为此上瘾的大有人在,但不可思议的是,当地袋鼠也特么上瘾了。

在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岛上,一名叫班尼特的男子发现自家养的袋鼠已经严重鸦片上瘾,它们在国有罂粟种植地里横冲直撞。

吃完罂粟后,连正常跳走都是奢望。农民常在地里发现罂粟弯成奇妙的圈,这不是外星人造访,而是这群瘾袋鼠的杰作。据澳媒最新报道,当地的绵羊也加入了袋鼠的队伍。
美洲豹:上吐下泻也要喝
卡皮木是南美雨林一种常见的藤本植物,它是当地巫医制作迷幻药的成分之一,药效极强,被称为“死藤水”。
但人类使用此药的根源要追溯到美洲豹。

美洲豹会吃这种植物的叶子和根部。然后在森林里打滚,玩弄其他动物。

你瞅啥
除了自嗨之外,这种植物还会引起上吐下泻,据说美洲豹用这种方法排出肚子里的蛔虫。(也许豹哥只是飞到失禁了?)

在亚马逊的原始部落把美洲豹这种怪异行为,当成神在引导他们尝试这些藤本植物。

死藤水在来这里旅行的西方游客中甚受欢迎,小青年们用此物来寻找美洲豹(但主要是自嗨)。
马:我为草狂

疯草是一种成片生长的植物,会引发疯草病。动物若误食它,走路摇摇晃晃,毫无生气,大量流口水。

疯草很有营养,但是马儿一旦吃了疯草,就会暴饮暴食。连续两周就会引起心情抑郁,而且更严重的生理反应还在前面等着它们:体重变轻、行动受损、平衡无力。

疯草并不会引起愉悦感,但可以让马儿上瘾,为草而狂。

不是只有马对疯草有如此反应,牛、羊、骆驼等都深受其害。美国的农民为了预防牲畜磕草,还会专门报班学习。

狐猴:千足虫护身符

马达加斯加狐猴用千足虫护身。抓到千足虫,咬一口,这些虫子会释放出一种化学物质,散发出含有各种进攻性气味的混合物。狐猴把这种物质涂在身上防御其他昆虫和寄生虫的侵害。

但这只是千足虫的用处之一。这种“杀虫剂”会让狐猴产生过度的愉悦感,甚至在地上滚来滚去,摩擦自己。

其他的灵长类动物也发现了千足虫的作用。在委内瑞拉,卷尾猴也用其分泌物驱赶落在皮肤上的马蝇幼虫,但没有任何资料显示千足虫会让卷尾猴产生快感。如果千足虫稀缺,卷尾猴还会和自己的同类互相摩擦来分享。

同样作为灵长类,人类也发现千足虫的“妙用”,这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聚会毒品。
果蝇:酒不醉蝇蝇自醉
酒精发酵很简单。成熟水果内部的酵母菌使糖分发生新陈代谢,就会产生乙醇。人类酿酒很有可能就是受此启发。但不仅是人类,其他动物也深陷其中。
南非的大象会放纵食用甜美的马鲁拉树果实,在肠道中会发酵出微量酒精,然后醉倒在地。其他诸如鹿、麋鹿、猴子、猪这样的动物也都在发酵水果中一饮而快。除了地上跑的,天上飞鸟也喜欢吃发酵的浆果。
最后登场的是昆虫界小白鼠——果蝇。2012年,科学家在实验中给果蝇准备两杯果汁,一杯含酒精,一杯不含酒精。

试验发现,近期交配过的果蝇不喜欢酒精,而没有交配过的果蝇则喜欢酒精。这和单身的你深夜买醉大概是一个道理。
鸟:蚁浴

鸟类学家发现,很多品种的鸟类都有着同一种习惯——用嘴叼起一只大蚂蚁,在自己的羽毛上来回摩擦。

这一“蚁浴”行为着实令鸟类学家困惑了数十年。

对此,有一理论解释为使蚂蚁吃起来更美味。因为许多蚂蚁会分泌出有毒混合物,而鸟类把蚂蚁分泌出的苦味蚁酸蹭下来,之后便可以品尝美味。
同时,蚁酸也可以去除羽毛里的寄生虫。为了证明这一点,鸟类学家把已摘除蚁酸囊的蚂蚁喂给小鸟吃,这时鸟们越过蚁浴,直接吃了。

也有理论解释说,蚁浴可以令鸟类上瘾。科学家观察到,蚁浴后,一些鸟会狂扇翅膀,长大嘴,开始翩翩起舞,还有些鸟会平躺在地上,羽翼平开,一脸陶醉。
藉烟驱虫,愁更愁
大街上处处可见的废弃烟头对小鸟大有用处。城市中的鸟会收集烟蒂运到巢穴中,这令科学家很费解。

研究发现,对昆虫来说,烟蒂里的尼古丁是强有力的毒药。老鸟为了保护雏鸟的生命安全,藉烟蒂里的尼古丁驱赶鸟巢里的寄生虫。

但烟蒂会让雏鸟发生染色体变异,最终造成疾病或畸形——事实上,香烟对大自然任何动物的幼崽都有害处。
(完)

潇潇雨xie
长知识了@@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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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知识了@@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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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
第一次看到马还能做出这种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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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马还能做出这种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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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go666
只知道猫喜欢薄荷, 鸟捡烟头,不怕起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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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猫喜欢薄荷, 鸟捡烟头,不怕起火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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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1sadsa
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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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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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托
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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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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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eipei
见过猫咪嗑猫薄荷……第一次见袋鼠吃鸦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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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猫咪嗑猫薄荷……第一次见袋鼠吃鸦片,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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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yb
真是长知识面了。感谢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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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长知识面了。感谢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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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x7423
想问一些关于哲学的问题?

求大佬赐教,大学学哲学问题

求教我“万事万物之结果”,最好是西方中方都有,马克思什么都来点。我是小白#nm

yigo666
流氓来了也不怕
大2384
呃,这句话什么意思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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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这句话什么意思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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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232323
建个水楼先,稍后回来更新点东西。

#19t

最近

有点惨

工资只发了四千差三百

不到一周

剩下三百

我正在计算如何使用三百块在广州渡过20天

更可怕的是

原来更书的地方直接亲妈爆炸了

对不起

我不该用敏感词

就是这么个意思嘛

我寻思着

就算

没几个人看

也别酱紫对我啊_(:зゝ∠)_

算了

昨天恁了个号

以后

尽量在这边发吧

基宅有些方面还是很友好的_(:зゝ∠)_

先酱

回头回来更

祝^(* ̄(oo) ̄)^开心

KING1212
鼓励一下 #2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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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一下 #2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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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uki_study
建议原创文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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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232323
【太厄篇】【第一章 祖地】【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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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厄篇】【第一章 祖地】【01】

(嘛,开搞啦~反正这帖子已经沉下去了,我也只是来留底的~先把这个类修真的写了吧~)

天地,一,为始,九,为尊。天有九重,九重天上为神间,地有九域,九域之内,万族繁衍生息。

九域之大,广无边界,任何生活在九域的种族,都无法准确的辨认出九域这块大地究竟有多么宽广,地广人杰,许多种族人才辈出,在过去的百万年时间里,不断有人追求强大,有的人本领通天,一次又一次的打破天重,在刚开始的数万年期间,甚至诞生了不少冲出九重天,直达神间的神明,那是一段神灵遍地,天下兴盛的时代,那个时代,也被称为奥古时期。

嗯,不好意思。

奥古时期一直没有结束。

没错,过了几百万年,现在还是奥古时期。

神明已经快多如狗了。

……

虽然旧神仍在,但是经历数百万的时间,九重天却变得越来越难以打破,神灵们也越来越无法把控九域,神明的影响力越来越低,但是九域之上,社会的进步却莫名的一直停在相对原始的地步,即使是一些人口已经超过万亿,繁衍百万年的大族,仍旧实行一种半封建半奴隶的社会形式。

……

背景介绍到这,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吧,接下来是我们故事发生的初始地。

且看,九域之东,偏南,那是九域之中人族最多的一个地域,安域,在这安域中再偏东南,几乎临近九域边际的地方,有一片原始雨林,成片千米高的古树,承接着天空千百年来仿佛从未停止过的雨水,淅淅沥沥的雨水从枝叶间留下,一滴恰好的水滴正好滴在一件黑蓬的缝隙里,滑落在某个人的脖子上,让这个穿着黑蓬的人不由的打了个冷战。

“呼,我们还要在这鬼地方走多久啊?”

听声音,这个黑蓬人居然是个小男孩,只是个子比较高,看上去和他身边的其它黑蓬人一般无二。

“耐心,都三个月了,你就不能消停点吗?今天都说了二十遍了。”男孩身侧的黑蓬人是个老人,这里无处不在的湿气让老人的膝盖一直隐隐作痛,但是看老人的神色之间,却并没有半分抱怨。

其他黑蓬人相互看了看,一张张稚嫩的小脸都露出了苦笑,这一队人赫然是一个老人带着十个孩子。

一行人并没有停下来,依旧在雨林中穿行着。

“三爷爷,”抱怨不停的小男孩伸手扯了扯老人的袖子,这个动作让不少冰冷的雨滴落在他的小手上,“我们究竟还要走多久,麻烦您老人家给我个准吧,我是真的快受不了了!”

老人回头瞄了孩子们一眼,出了这个小男孩以外,其他孩子的表情分明也会在问他同样的问题,老人心里叹了一声,总归是小孩,不够耐心啊,老人说道:“快了,如果我没有算错的话,明天这个时候,我们就到了!”

“太好了!”

一群孩子欢呼雀跃,其中一个女孩忍不住问道:“三爷爷,我们从秦域做大挪移阵过来,又乘灵兽跨过中域,我们来这安域到底是去哪儿啊?现在也快临近目的地了,您就告诉我们嘛。”

老人看了一眼自己最疼爱的小孙女,被冻的煞白的脸蛋上还沾着湿漉漉的发丝,楚楚动人的眼睛带着微微的水汽看着自己,再瞒着她老人也有些于心不忍,便道:“我们要去的,是叶家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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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232323
嗯 不行了 还是得先去觅食 现在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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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了

还是得先去觅食

现在是2017年3月26日12:18:24

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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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232323
嗯 2L什么的 不在意 接下来发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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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什么的

不在意

接下来发布一下套路

……

这里是更新时间

【这里是篇章名】【这里是章节名】【这里是序号】

(这里是开头的括号君日常有话说)

很正点的正文会躺在这里

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看完了正文看下一楼

后面放什么都不重要_(:зゝ∠)_

这个_(:зゝ∠)_

是我最喜欢的颜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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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舞
《围城》的另一个解读

楼主隔了好几年突然诈尸,想起来曾经很喜欢上的基宅,曾经很喜欢逛的综文,不知道还剩多少熟面孔2333已知的是综文第一页的帖子还是很面熟的,仿佛这些年并未移动许多2333 今年过年前曾经看过《围城》,当时很多思绪便写下了一篇读后感,现在在此把它发表出来,希望能抛砖引玉、为综文做一点微小的贡献。因为一开始是写给自己看的,便写得十分随性,也没有解释一些提到的概念,还望海涵。倒腾了半天敏感词,心累。。。


钱钟书《围城》有感

读罢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便发觉我最喜欢的网络小说作者尼罗的民国式幽默感来自何处了。钱钟书先生的语言非常幽默,总是喜欢打一些新奇的比喻,有些是鬼斧神工,有些却像“孕妇的肚子”之流,让我十分费解。钱钟书最厉害的莫过于写一些人生的荒谬性:他以轻快且不自知的语气写起明显十分荒谬的事件,仿佛嘲笑人类的荒唐。在此期间,我不住的笑出声来,因他写的实在是太生动,让人眼前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些画面来。这些点点滴滴的荒谬,装点了小说《围城》,并逐渐组成了小说的中心主旨。

《围城》之所以叫做《围城》,是因为其中女配角苏文纨的一段话(相信所有人都对这句话耳熟能详了):“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根据钱钟书夫人杨绛解释,婚姻如此,人生亦如此。我个人对这本书的理解,与这段话却稍许有些出入。这段话对我来说,讲了一个荒谬的故事:两拨人马的矛盾性,以及刚出虎窝又入狼穴,从一座城换到下一座城,组成了每个人荒谬的人生。人仿佛赶场子似的,在生活的驱使下奔波,得陇望蜀,永不停歇。文中的主角,方鸿渐,自从下了那艘海外归来的游船之后便一直被生活所追赶。他遇到的人和事处处透着荒谬,却发生的如此自然,推着他一路走来,最后在狭小的出租屋中长吁短叹:娶来了一个并不怎么爱的女人,谋得了一个并不怎么看好的差事,仰仗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朋友,前方未来未知,老婆在哪里未知,一切都是未知。我个人而言,是乐意把这部小说用荒谬性(absurdity)来概括的。Camus说过(笔者只是现学现卖),西西弗斯快乐,是因为他是有意识的,所以他嘲笑生活的能力使他成为了生活的胜者,战胜了他人生的荒谬。方鸿渐意识到了他人生的荒谬么?我看未必。但是钱钟书先生大概是看出了一丝端倪。方鸿渐从伪作哲学博士开始,人生处处透着荒谬(说来真是巧,方鸿渐毕业的克莱登大学,竟然在小小的国立三闾大学中找到了同学)。

当然,把《围城》这部好书的一切都归作荒谬性,着实是不完全的,是以偏概全的。比如说,现在人讨论大热的婚姻和爱情话题,在小说中也有大量的描写。我本人对这两个话题缺少热情,但也乐意聊上一聊。方鸿渐真正找到了爱情的对象,是唐晓芙小姐。玩弄了方鸿渐的对象,是鲍小姐——和现在的拜金女,渣女颇有相似之处。方鸿渐不喜欢并避之不及的对象,是苏文纨小姐。方鸿渐最后,没有十足爱情,却因不讨厌而结婚了的对象,是孙柔嘉小姐。作为主角,方鸿渐先生帮世界上大半的男人经历了他们人生中必要出现的女人。很多人说,“婚姻像是围城”,我既同意,又不同意。因为我认为这部小说,并没有体现这一点:首先方鸿渐此人并没有男大当婚的思想,并不急着娶老婆,何来“城外的人想进去”一说?其次虽然主角的婚姻颇为失败,可是谁家夫妻不是如此过来?何来”城内的人想出去“一说?

钱钟书先生也大量着墨描写了以方鸿渐为首的留洋子弟。他们操着一口纯正的外国话,谈吐间旁征博引,行动也洋派十足,把西方那一套学了个十成十,但底子里还是一颗中国心,当的上是个“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了。钱钟书的用意大概是讽刺这帮人,虽出国镀金,但没有真才实学,无非就是学了个样子,底子还是中国人。比如说,方鸿渐虽自认清高,不在意博士名号,但却不得不硬着头皮伪装成博士,只为了讨丈人和父亲欢心。又比如说,苏文纨小姐虽然是个留过洋的博士,按理说应该是才高八斗,节操高尚,谁知从旁国的诗人那里偷诗的手法,却使得十分之老练。做人也分外虚荣,最喜欢看男人们为了她争斗。再比如说钱钟书对留洋哲学家褚慎明的描写,直把他爱慕虚荣的本色写的赤裸裸令人侧目。作为一个号称要从事些哲学研究的留洋学子,我实在是惭愧的汗流浃背。我学习哲学——更甚,我出国留洋——有多少虚荣的成分,有多少镀金的成分,也未可知。

总的来说,这本书给我添了很多欢笑,因为钱钟书先生的文笔着实很生动。虽然他的很多比喻让我不置可否,但是总体来说他的文字实在是活灵活现,当得上中国小说文笔的巅峰了。尼罗跟他比,提升的空间还是很大。但是这本书对我来说,休闲的成分居多,并无太多警醒。同是留洋学子,我虽然讲话也半洋半中,但却总觉得自己还有救,对钱钟书先生书中的批判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现在的中国,留洋更是一件常事,仿佛你没出过国,就少了一块人生似的。

我看不出许多意味来,只能被其中的风趣语言所娱乐,实在惭愧。

hongbang
这字写的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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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字写的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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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soso
我个人认为,钱钟书说讽的并不是某些人或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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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钱钟书说讽的并不是某些人或者是某类人,也不是某个群体,而是整个社会及社会不良风气下的人生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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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3269
呆萌的闪闪. 支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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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萌的闪闪. 支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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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yb
奇怪的一本书籍#1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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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一本书籍#1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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