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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的我很长时间都是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的。爸妈忙着经营生意,没有时间照顾我。那时,我是妈妈那方唯一的孩子,弟弟们都还没有到来。从那时起,我在外公和外婆的房子里生活了五年,那个有着我们深深印记的房子。下文中的外公外婆称呼我都将用阿公(a gong)和阿嬷(a ma)代替。这是闽南人的习惯。我真的在阿公阿嬷那里留下了太多的记忆。有些是我记得的,有些是家人告诉我的,一并记下。
那时的我还很小,会走路,未学数,未曾记忆自己的经历。阿公阿嬷家里的墙上贴了很多过年时贴的吉利的四字成语,如“招财进宝”、“五谷丰登”、“风调雨顺”等等。他们经常带着我在家里转,指着墙上的成语教我如何念。之后的某日,发现我各个都记住了。于是再有朋友到家里来,他们就带着我,让我念墙上的成语给别人听,脸上露出欣喜与得意之情。又是某日,我拿着阿嬷给的两角钱,去小店铺买零食。店铺的老板问我是多少钱?我答对了。店铺老板便对阿嬷说:“你这孩子不简单,才两岁就知道识数,好多四五岁的小孩,问其多少钱时,仍然不能回答呢!”我猜阿嬷当时一定笑得很得意。这是阿嬷每回说到我的童年都必告诉我一遍的。
再是那时,刚上小班,就是现在说的学前班。开始学写字了。我是个左撇子,写字用左手,吃饭用左手。当然,小时候是用左手的,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渐渐改了。阿公见我用左手写字很是为难,就教我换成了右手写字。我不知道为何要改,但还是改了。也不记得什么时候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于是在灰白的墙壁上,在我所能够及的最高处用木炭块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看似很自豪,是一种炫耀,仿佛给这座房子做了一个记号,这就是我的房子。阿公阿嬷见此也乐此不疲,不过我想,我年幼之时,他们也一定还年轻吧!之后那面墙和墙上的名字就一直留在那十多年之久,墙上由木炭写的名字依然清晰,那是一个标记。直到前些年,舅舅装修房子,把墙拆了,那个标记也就不再有了,装着记忆的房子也变了样。房子改变模样之时,我正忙着高中繁重的学业,也未曾记起那墙面上的名字,待到察觉失去之时,便只留下一些可惜、无奈与遗憾。
我最记得阿公常拜托我做的一件事是翻过屋门拿钥匙开门。那时的阿公好像经常把钥匙锁在屋里。门是那种上边留有天窗的门。侧身时的我恰好能够翻过天窗。阿公把我架在他头上,我侧身翻过天窗进到屋里,用脚踩在门里边的把手上,顺利落到地面,打开门。那时的我,似乎很乐于做这件事情,唯一的一种爬高不会被责备的举动,好像一个杂技演员。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以能够爬过天窗而阿公不能而沾沾自喜。
阿嬷是对我最好的人,有时甚至胜于妈妈。我小时候也时常犯错,受大人的责难,但是没有一次是阿嬷在责备我,阿嬷对我的教育总是无尽的袒护。写到这,感情有些不能平静,确实是想阿嬷阿公了。阿嬷煎的荷包蛋是我最喜欢吃的菜,煎得稍微有些焦,还一定要有油葱作为佐料。我要是不吃饭了,阿嬷就哄我,给我煎荷包蛋,让我快快吃饭。那时的家里,姨未嫁、舅未娶,就我一个小孩,所有的人都宠我、惯我。那时的我确是最幸福的人,真真的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
我不确定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但每回听大人说起来都仿佛确有其事。那时候,我们把那种大卡车叫“五十铃”。舅舅刚学会开车,没有车开。那时开长途货车是一个很挣钱的工作;那时我们家里的条件还不是很好;那时城里流行一种有钱人用一辆卡车换一个孩子的说法。他们或是正儿八经地开会讨论过,或是在茶余饭后的玩笑话中说要将我去换一辆卡车回来给舅舅,这是我不得而知的。只不过,之后,待我稍稍长大些,家庭聚会之时,说到众孩子的童年,姨总是拿要将我换卡车的一事玩笑于我。她说若是换了,现在我不知道生活在哪里,也许换完之后,会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因为换孩子的都是有钱人,都是爱孩子的人。每到这时,阿嬷总是要补上一句:“不甘的,不甘的。”意思是舍不得的、舍不得的。后来我又问过妈妈,妈说那时确有这种想法。我很高兴还能留在这个家里,很高兴有这么一群疼爱我的亲人。
阿公家里有一台电视机,妈妈未出嫁之时买的。妈特意跟我说个这电视机的来历。说那时大队分钱,阿公将分得的钱的绝大部分用来置办这台13寸的黑白日本产索尼电视机。那时,这是村里的第二台电视机。于是那段时间阿公家,晚饭之后总是人满为患,大家挤在一个小屋子看电视,了解外面的世界。当然这些都是发生在我出生之前的事。很庆幸的是,在我学会看电视之际,这台电视机依然工作良好。于是它成了我接触外界的唯一通道。其实在我幼年的时候消息是很闭塞的,不如现在好多小朋友都在用手机和电脑。于是我就每天守候着电视机,看电视里的人头不停地转换。还记得那时白天只能收到福建电视台,用的是模拟信号。电视画面中带着无数的雪花点。于是我常做的事情是转换电视机的天线方向,寻求一个能听清声音、看清画面的状态。那时的生活就是这样的简单而快乐。到了饭点,阿嬷通常三呼吾名之后未见我出现在饭桌上,就端着饭菜带着勺子送饭至电视机前,略微责备我不按时吃饭。我常努嘴道,电视太好看了嘛!关于这台电视机后来的命运,当然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舅舅新开了家洗车房,嫌冷清,将这台老电视机搬到洗车房里。再后来电视坏了,舅舅将其卖给收破烂的人。每谈及此事,阿公总是少不了对舅舅的责备之情。
放电视机的办公桌带了个抽屉,是阿公存放不重要的东西的地方。而这不起眼的抽屉,却成了我的乐园,使我常怀着一点偷偷做坏事未被发现的窃喜之情。阿公通常将一些五分、二分、一分的硬币放入抽屉中,那时物价已经开始四舍五入以角计算,所以“分钱”在大人眼里不再重要。我从小被教育做个诚实的孩子。未经大人允许的钱,我是坚决不敢动,也不能动的,唯独例外的是对于这些“分钱”。一则我认为其钱数不多,大人不会在意,也不会将我私自动用这笔钱视为多大的罪过;二来,我也从未见阿公清点这些钱币。于是我便壮胆,五二一分作一角地去店铺买两颗糖吃,或是买一些拍拍纸、弹珠等儿时玩具,偷偷使一点坏。对于孩子,做坏事确实可以体验到那么一点的快乐。后来,长大之后,我和阿公说起抽屉里钱币的事情。阿公说他全然不知情,之后便笑我。我心中更是窃喜了。
这是我印象中,阿公发过最大脾气的一回。话说有一回,阿公带我去喝喜酒。按我们这的风俗,小孩在宴席上可以得到宴主给的红包。我得到一个,没有及时交给阿公。后来回到家里,忘记是在同伴怂恿之下,还是自己的意愿,在没有请示阿公阿嬷之前,就擅自用那些钱买了把玩具手枪,还买了很多零食散予同伴吃。阿公知道这件事之后,赶到店铺,在众人面前责备我。我当时心里一凉,不明白平时疼爱我至极的阿公为什么突然如此严厉。估计听完教训之后,还好长一段时间不敢搭理阿公吧!长大之后的我自然明白爱之深责之切的道理。阿公那样急切,大概是怕我渐渐变成挥霍无度的败家子吧?阿公阿嬷就是这样教育我的,教育我要做一个好人。他们也确实在用自己的一生教会我做一个诚实本分的人。
回忆一旦挑起,便渐变得冗长。之后,舅舅给别人当学徒开车,辛辛苦苦赚了很多钱,也确实买了一辆“五十铃”大卡车。再后来舅舅结婚了。我原本认为是挺快乐的一件事情,当时怎么也不知道会导致自己离开这个住了四五年的家。舅妈的到来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改变。在这里说到舅妈,并不是表达舅妈有什么不尽人情之意,一切的一切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从此,我不能再是家里的小王爷了。舅舅和舅妈回家吃饭,方桌坐满了人。用左手吃饭的我老是打扰别人的右手吃饭,渐而被改成了用右手吃饭。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的我,也不能再让阿嬷把饭菜端来了。舅妈要求我在饭点准时出现在饭桌前。那时,对于陌生人,我是没有太多的发言权的。渐渐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开始有人约束我、教我如何如何。当然以我当时的情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其中的奥妙的。直到有一天夜里,风雨交加,妈妈把我从阿公阿嬷家接回自己的家。我哭闹不止,抽噎不停。第二天上完学之后,又径直回到阿公家里。我已经太习惯和阿公阿嬷住在一起了。借口家里没有电视机,我不愿意回家。结果爸妈商量了几日就买了一台21寸的大彩电。渐渐地,我有一天没一天的回阿公阿嬷家,直至长久离开了长久留恋的这个家。我时常回忆起:饭后在阿公阿嬷家那空旷的院子里数星星,在他们那雕着花草鱼雁的床上翻滚,在他们怀里依偎撒娇的情形……一切渐行渐远。祝阿公阿嬷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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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先生26岁,他有个两岁的儿子和怀孕六个月的妻子。他曾是全国篮球明星,但目前在超市里卖果皮刀。哈利开车狂奔在高速公路上。这是一个普通的郊外黄昏,他本来应该去爸妈家接儿子的,但是他突然希望明天早晨能够醒在一片白色沙滩上,于是他拐了一个弯,拐上了高速公路。哈利此刻很累,因为他在公路上迷路了,因为他开了很久还是在美国东北无穷无尽的小镇上。时间是1959年,哈利先生的外号叫兔子。
《兔子快跑》是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小说的第一本。该书的封背上这样介绍它的内容:“26岁的哈利被困在二流的生活当中,一个酗酒的妻子,一个到处是脏碗盘的房子,一个幼儿和一份毫无意义的工作。意识到自己无力改变这一切,他从自己宾州的家里逃跑了。”
当然兔子没能跑远。一个不甘平庸的男人试图从二流的生活中私奔,但是作为一场私奔,他缺少一个女主角,一个地图,一个敌人,一个明确的目的地,一种悲壮感……总之他缺少传说中的私奔所需要的一切构件。于是,在公路上狂奔了一夜之后,他回到了小镇。
他没有回到妻子詹尼丝身边。路上他认识了妓女露丝,他跑去跟她同居了。在跟她同居几个月后,他又跑回了刚刚生产的妻子身边。跟妻子共处几天之后,他忍无可忍,又企图跑回露丝身边。在新生女儿意外死去之后,他又跑回了妻子身边。在女儿的葬礼之后,他又跑回了露丝身边。
总之整个小说中兔子先生一直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跑来跑去。如果说《兔子快跑》展示了一个关于爱情的道理的话,它就是:一个人是多么容易把对自己的鄙视误解为对爱情的需要。兔子先生厌恶自己的平庸空洞,于是他不断制造爱的泡沫。他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就像一个得了肺病的人在胃药和心脏病药之间换来换去一样。情人或妻子当然不可能拯救他,因为胃药是用来治胃病的,心脏病药是用来治心脏病的,而他得的是肺病。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可以遮蔽一个人存在的虚空,爱情的渺小之处在于它只能遮蔽这个虚空而已。对于解决自我的渺小感,爱情只是伪币。
这本书让我想起电影《好女孩》。女主角嘉斯丁和兔子一样,是个小镇上的售货员,她也和兔子一样风流,在丈夫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但她的问题不是如何在道德和风流之间进行选择,甚至不是如何在丈夫和情人之间进行选择,因为其实她并不爱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她的问题仅仅是如何用他人的爱来遮蔽自己的平庸。她的风流不是风流,是恐惧。也许任何人的风流都从来不是风流,是恐惧。在终于和年轻的男同事勾搭上之后,嘉斯丁叹息道:I'm finally a woman with a secret.
我想之所以永远有这么多人在忙着得到爱失去爱抱怨爱唠叨爱,除了伟大的化学反应,还因为爱情是成本很小、“进入门槛”很低的戏剧。如果要以做成一个企业、创造一个艺术品、解决一个科学难题、拯救一个即将灭绝的物种……来证明自己,所需才华、意志、毅力、资源、运气太多,而要制造一场爱情或者说那种看上去像爱情的东西,只需两个人和一点荷尔蒙而已。
于是爱情成了庸人的避难所,于是爱情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产品被大量地生产出来。说到底一个人要改变自己太难,改变别人更难,剩下的容易改变的只是自己和别人的关系。在一起,分手,和好,再分手,第三者,第四者……啊,枝繁叶茂的爱情,让一个可忽略可被替代可被抹去而不被察觉的存在,看上去几乎像是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我始终没法喜欢上兔子先生。我不知道他这样在两个女人之间跑来跑去有什么可亲或者可爱的地方,甚至有什么值得被书写的地方。也许厄普代克先生看中的正是兔子先生的这种无力感。他在为26岁的兔子写完《兔子快跑》之后,还为36、46、56岁的兔子写下了《兔子回家》、《兔子发了》、《兔子安息》。据说很多人从兔子系列中看到了20世纪美国中产阶级的灵魂变迁史,但人在爱情中逃避自我的习性,似乎和20世纪、美国或中产阶级没什么必然关系。我看到的只是,自我是一个深渊,它如此庞大,爱情不可填补。
(作者:刘瑜)
我怀念十七岁的自己,
怀念在夜修下课后,我们一圈一圈走过的跑道,
怀念你轻轻地浅吻我的额头,
怀念升旗台上路灯温馨气氛衬托下一对一对情侣接吻时唯美的景象。
那年盛夏的爱淡淡的,
如初阳,如你白色的校服上衣,如校服裙摆的轻轻飘扬。
如若你能看见,愿你快乐,你我的初恋!
第一个姑娘该是个爱你的人,出现在你没法区分爱和饥渴的时候。那时候你还在青春期的尾巴上,满脑子的性冲动混合着韩剧爱情幻想。你自尊脆弱而又怯懦无助,随便抓住哪一根稻草都当是救命的灵药。
她也许相貌平平,但你没什么更好的选择。她也许平庸乏味,但你也没什么更好的选择。这听上去很残忍,但是相信我,那时候的你根本意识不到这一点。你误把饥渴当成了爱情。你努力的和她演戏,接吻,爱抚,看电影,吃路边摊的小吃。这一切都贴上了荷尔蒙的标签,其实你什么都不想做,除了互相挑逗和爱抚带来的快感以外,你感觉不到任何幸福感。你觉得自己跟她始终隔着一层纸,你们都对此心知肚明,所以就更加惶恐地努力演戏,以为总有一天会演成惊天动地的爱情。
然后有一天,你们因为一些事情分开了。或者是大学异地相隔千里,或者是另一个人插足。你努力维系的关系断裂,但在断裂之前其实已经是苦苦支撑。当你对她的身体完全熟悉的时候,性饥渴缓解之后的你找不到任何新鲜感,你对着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没有任何兴趣去带她做些新鲜的事。两个人在乏味窒息的环境里手足无措,相对无言。分手已经是必然。也许关系断裂的时候你也会伤心难过,但那种疼痛感并不会让你多痛苦,那是如释重负和怅然若失混合的感觉。你觉得痛苦,那也只是你觉得自己应该痛苦。
我也许会忘了你。
但 热恋的 滋味
湿润过 整个春天
灼烧过 整个夏季
是怎样 脸红心跳的回忆 。
是怎样 翻来覆去的甜蜜。
忘了忘不了。
然后你就遇到了你的第二个姑娘。她是你爱的姑娘。这是第一眼的感觉,你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心就开始怦怦跳,她浅浅一笑你就觉得世界都阳光明媚的开出花儿来。你开始脸红冒汗手足无措,于是你明白你开始了一场巨大的冒险。
爱情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一场巨大的冒险。这一过程并不如韩剧那般充满了愚蠢的玫瑰色幻想。它的起点是一场自投罗网式的自我欺骗。你爱上一个人,所以她变成一切完美的化身,她的美貌、魅力、善良和才能都被你无限制的放大,你看不到她的瑕疵,就算你感受到的时候也会欺骗自己这根本不存在。
你陷入迷宫里,像迷路的人一样四处乱撞, 你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你的自尊心时时经受拷打,因为你正在接受审判,你笨拙的用尽自己的全部力量和热情,终于拿到一个接受审判的资格。你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等待一个判决结果:她喜欢我吗?你将自己最脆弱的部分暴露在心目中的完美化身面前,放弃全部的尊严,等待着可能惨遭拒绝的结果。这一切都需要巨大的勇气。
也许她答应,也许不置可否,于是你认为这也许就是答应,你绝望的抓住所有能证明她爱你的证据,同时被另一些反面的暗示折磨的心力交瘁。可是这都不能挡住你,在这种时候,懦夫也变成了英雄,巨大的热情战胜了羞怯和面对着一个完美的化身的自惭形秽。于是热情转化为手足无措的行动,冷静、理智和机灵都消失不见,自我也丧失殆尽,一切行动的指南都变成了“她会喜欢我这样么”?
为了满足自我臆想中她的喜好,你笨拙地改变自己,掩饰真实的自我,如同一个胖子套上一件瘦小的礼服,在宴会过程中害怕撑裂礼服丢丑,只好一动不动的坐在椅子上不停地流汗。你害怕做错事情导致芳心不悦,只好暗自揣度佳人一颦一笑里透出的好恶,再决定遮掩自己的哪一部分和释放那一部分。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每一句话和每一段文字都会被反复的揣摩。乍一看很明确的含义经过揣摩之后往往可以同时理解为截然不同的两种含义,如果你继续揣摩的话含义又会变成四种或者更多……复杂的程度连潘神的迷宫也不及万一。
你陷入了爱情的迷宫里,以至于你彻底丧失了自己,变成一个绝望的loser。
你觉得你是如此的爱她,你满心期待的她相同的回馈,可你不敢要求什么。因为她是你的主宰,高高在上可以一个眼神、一颦一笑就让你从幸福云端跌落到绝望地狱。你不敢祈求她为你做什么,尽管你期待这一切。你变得痛苦,无法忍受这种不对等的爱情。但是你太爱她了,这种灼热的感情让你宁可烧焦自己也要接近太阳,你为了离她更近一点,为了让她不离开你而彻底放下自己所有的自尊心,你苦苦哀求你步步后退,你不敢期待她相同的爱,你祈求她在心情好的时候,或者被你感动冰山融化的时候施舍给你一瓢水。这一瓢水就能让你继续存活很久,继续耐着痛苦和灼痛毫无指望的守在她身边。
终于有一天她厌倦了你的可怜兮兮,厌倦了你的绝望和笨拙丑态。她讨厌自己被负疚感困扰的内心,即使你的守候带给她巨大的虚荣心满足,也不能平复这种负疚感。于是你连最后一点希望也被剥夺,像孤魂野鬼一样被深深打入地狱。
你掉在了真正的绝望阴冷的地狱里。你怨恨她的无情,也怨恨自己的卑微。你的自尊心让你羞耻万分。你觉得自己是个无可救药的蠢货,而且你还在不知廉耻的希望她会抛一根绳子下来搭救你。每一次你这么想,就会更加自我痛恨。你在这谷底自我折磨,明明知道毫无希望,却还是心存幻想。
终于有一天,筋疲力尽的你放弃的挣扎。爬起身来,拍打身上的污垢尘土,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你终于渡过血淋淋的阶段,你对爱情从相信变成怀疑,然后变成蔑视。你不相信以前那些玫瑰色的幻觉,你选择相信自己,相信唯有意志才能超脱痛苦,只有强大自我才能掌握生活,你选择自己掌控所有的事情,绝不陷入苦情的卑微境地。你选择严厉的对待自己,用理智的刀一刀一刀割去自己全部的幻觉,用最严酷理性的态度来对待自己,也如此对待世界。
你觉得世界变得清晰,人也变得简单。你高高在上,一眼就看穿人们的卑微和无力,无耻和自我欺骗。你总是对的,因为太阳底下无新事,发生过的事情总会再发生。你掌控自己,也说服别人去掌控他们自己的生活。你用鞭子抽打自己,也抽打别人。意志战胜了所有的欲望和无知,高踞在你世界的顶端。
回味记忆里的美,
曾以为你是我的全世界,
现在我才发现你是遥远的地平线,
渐渐地我懂自己要什么,
没有陷在回忆里不能自拔。
寄了一张卡片给过去的自己,
许了个愿……
然后你就遇到了你的第三个姑娘。
她满足所有世俗意义上的女朋友标准,漂亮、温柔又有点糊里糊涂。她是可爱的,也是依赖人的。跟她在一起你觉得轻松简单又开心。她不会对你有致命的吸引力,这是好事,因为你可以轻松的从这段关系里挣脱。你觉得这是好的,安全,舒适,让你不会恐惧丧失自我。
这时候的你是强大的,收放自如的。你不在意这个姑娘过去发生过什么,也不在意她有没有那么爱你,你甚至根本不在意她喜欢你的原因。因为某些相互的需要,你们乐意呆在一起生活,这对你而言已经是足够了。她不必是你的唯一,你也不指望自己是她的唯一。缘来缘去,都只是生命里的际遇,随遇而安是最好的态度。
这并不代表你对这段关系不认真,你只是在控制着节奏,一步一步的慢慢加深感情。你喜欢她,但还没有上升到爱的地步,或者说你厌弃了那种不可控的爱。你接受了自身的无能为力,也同时看清了世界的大无边际。她也许会和你相守一生,也许只是一个生命里的过客,这并不重要。你明白世事无情,人的不可依靠,但也并不会愤世嫉俗,不肯付出真心。你明白有很多东西不可改变,不可控制。她来了,自然开心。她走了,也不会伤痛欲绝。这都是缘分,很多偶然。你们在一起,渡过一段开心的日子,这样已经足够。干嘛为了过去而念念不忘伤害人,又干嘛为了不可预知的将来而恐惧?
你明白世界之大,并不只有爱情可以追求。每个人都是海上的小船,命运并不由自己完全掌控,也许明天就各奔东西飘荡四处。不可强求是很好的人生态度,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潇洒的挥挥手道一声再见,总好过矫情的互相伤害。起码,我们还能记得在一起的开心时光。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该有这三个姑娘,陪着你,让你变成更好的人。
这就是生活。
本文转载自: 有意思吧 (目前已关站)
一直想写这样一篇文章给自己的学生时代画一个句号,可是,几次下来,终究不知怎样下笔才好。即使写完了,也总觉得少了些想要表达的东西。
答辩时,做了一个以“毕业”为主题的可爱版ppt,然后把关于论文的一切拖入回收站。拍了一张巨大的毕业照,轰轰烈烈的一千人,我想,那其中我不认识的百分之八十,只是徒劳的占着位置吧,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庞,现在不记得,以后也不会记得吧。论文,答辩,毕业照片,只剩下后天的毕业典礼结束,然后说一句“礼成”,收拾好行囊,我的大学时代便轻轻地拉上了帷幕。记得一首歌里唱“把能带走的都丢弃,把能回忆的都忘记”,或许是该如此的轻松上路,然后,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前段日子看了一部叫做《女生日记》的微电影,心中忽然有点小小的感动,记得那里的一句话,什么是美?从“知道”到达“懂得”。很多事情,一开始我们只是听说,只是看到,然而,只有经历过,才会真切的懂得吧。那个一开始留着齐流海单纯可爱的姑娘,经历了恋爱失恋,经历了社会,经历了与亲人的别离,经历了失败,终于成长,蜕变。我不知道该怎样评说关于女人的美,只是,我总觉得在经历了风雨之后心灵窗口里透露出的光芒比单纯时候的那种纯净眼神更加的耐人寻味吧。
喜欢发呆,喜欢想事情,喜欢发状态感慨,一直以来我就是这样的姑娘吧,好或者不好,这些习惯是很难改了。因此,对于毕业,对于过往也会比别人多些感慨多些回想吧。大学四年,仿佛转眼之间,看似平淡,然而其实每一年的生活,每一年的我,都是不同的。不知为什么,我最怀念的是大二的时候,很奇怪,因为那时候在基地的生活还是很严很累的,可我总觉得那一年,是我过得最好的一年。我怀念那时候,周末一个人躺在床上可以一动不动一整天读完一本书的感觉;怀念夏天的晚上在操场散步,跑步,夜空安静的感觉;怀念坐在那个特殊的秋千上听着歌儿飘飘荡荡的感觉。因为那时候的我,心无旁骛,是心灵最安静的时候,没有对于未来的焦躁不安,没有对于现实生活的种种考虑,没有太多丰富的感觉,快乐或者悲伤,只是很宁静的,充实的,连偶尔的伤感在回忆里都是浪漫的安静。而如今,那种感觉似乎再也找不回了。
转校到大学,两年的时光,生活轻松自在了很多很多,有了更多的自由,生活的情节似乎一下子丰富了许多,生活有了更多的故事,更多的情节,我也开始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改变。开始学会更多的东西,甚至觉得自己的性格都变得更加开朗了,脾气也变好了很多。经历的,看到了,很多事情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我对于生活的看法。开始认真地思考未来的工作和生活,意识到生活本来就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东西,而不是一直以来我在心里构思的理想画面。生活是柴米油盐的日子以及美好或者不美好的细节构成的。
时间和经历让我对于亲情、爱情、友情开始有了新的理解。哭过,笑过,忽然间,觉得心境竟不知何时苍凉了许多。身边形形色色流过的人群,其实大多数不过是一场浮云,终将散去,而我终究想要的不过就只是踏实的温暖和深度的安全感。就是那一句“岁月静好”吧。该信任什么,该放弃什么?其实,我真的已经不那么勇敢了。我的微笑越来越多,对于“现实”二字的失望也越来越多,相信的事情却越来越少。
感谢那些在我的时光中留下温暖的人们,一点关怀,一点善意的帮助,一句祝福,一点简单的喜欢,尽管世界上有太多的不美好,但我总愿记住那些美好的东西,也希望能够留给那些人同样的温暖回忆吧。给我温暖的人们,我愿意还给你一个真诚的微笑。对于我曾做错的,请给予我原谅吧,我知道自己,还有很多毛病要改的。
我是个仪式感很强的人,总想着,毕业的我,真正是个大人了。或许我该留起长发,给自己买一身成熟点的衣裳,一双高跟鞋,一瓶清雅的香水,画一个淡淡的妆容,照照镜子对自己说,再见吧,我的校园的时光,再见吧,那些年,单纯的我。
对于未来依旧地忐忑不安,无法掌控的命运,何去何从。我在期待一个崭新的开始,陌生的环境,新的人。我想给自己一个告别,一个终点,忘记该忘记的,放弃不值得的。
听曲婉婷的一首《everything in the world》里面有一句don't tell me there is nobody you want to hold,生命中,总有值得我们抓住的东西吧。
一直觉得时光是最让人无法抗衡的东西,就像歌里唱的“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四年的时光,我会记得谁,而谁,又会一直记得我呢?
在难得机缘巧合下,今年重新订阅了小说绘杂志。小说绘近乎陪伴了我的整个青春时光。每逢阅览,总有别样的意情。
ps:话说我应该要加一个图片缩放功能的